收养人罗尚福、房小玲与被收养人罗文卓,于2023年5月 4 日在本机关办理的收养登记,因送养人(天峨县岜暮乡敬老院)不是儿童福利机构性质,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规定的三类送养主体资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决定撤销罗尚福、房小玲与被收养人罗文卓的收养登记,收缴本机关颁发的(S4512222023) 收字第0002号收养登记证。
天峨县民政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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