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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2024-09-20 17:25     来源:天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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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仕豪、林旭庆、韦仕开、罗世航、刘静江、韦子山等六名代表:

你们在天峨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开展僵尸车整治的建议》(第3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天峨城区道路、公共场所停车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辖区道路畅通有序。天峨交警大队积极联合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在辖区开展“僵尸车”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或道路的废旧机动车,将公共道路资源还于群众。

行动前,整治小组通过沟通教育、公示公告等方式,组织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通知车辆所有人依法办理车辆报废和注销登记。逾期未驶离并符合报废标准的,执法人员将进行拍照、摄像取证等,对废弃车辆进行集中拖移。

整治行动中,一是根据群众反映的“僵尸车”问题,大队积极组织警力到现场核查,确认无误后,大队警力第一时间联系“僵尸车”车主,耐心细致的说明情况,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让出公共车位,积极把车辆进行相关处理。二是整治小组定人、定车、定责,分组出动,对城区主次道路、居民区周边等地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僵尸车”或长期占用道路、停车位、人行道乱停的机动车,执勤交警严格遵守执勤执法规定,利用执法记录仪或手机等取证设备固定好证据,全程记录执勤执法过程,贯彻“公平、公正、文明、和谐”执勤执法理念。采集车牌、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等信息,查询车辆相关信息,随后联系车主责令其尽快自行挪走,对经通知后仍拒不配合的或者联系不上的,一律强制拖移。

通过此次整治行动,已联系车主行处理“僵尸车”6辆,拖移2辆,办理车辆报废手续160余辆,使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同时,大队在日常执勤时,对于上路行驶的可疑车辆认真核查车辆号牌等有效信息,凡是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经查获一律扣留并强制报废。还为群众开展车辆报废手续上门服务,有效杜绝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开展“僵尸车”清理行动,加大对辖区道路、公共停车场的排查力度,建立起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不断优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和市容市貌,实现“还位于民”。

    天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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