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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峨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11-07 18:25     来源: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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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文件出台背景:

(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发20246号。

二、完成时限:

2024年6月底前全面开工,10月底全面完成。

三、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

(一)补助对象

1.农村易返贫致贫户;2.农村低保户;3.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5.一般脱贫户;6.农村低保边缘户。同等条件下(诚信)计生家庭、军烈属家庭、成年孤儿等贫困危房户优先。补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拥有当地农村居民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并在当地农村居住(城镇建成区以外),属于房屋产权所有人或无房户;二是全部家庭成员为一户,多儿子家庭中,有儿子达到婚龄确需分居立户的,分户后父母必须跟随一个儿子居住;三是现居住的房屋经县级住建部门认定为D级(一级)或C级(二级)危房或无房户。补助对象家庭性质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一般脱贫户身份识别以乡村振兴局认定为准,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户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二)申请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按照农户申请、村组和村委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①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②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③C、D级危房或无房证明④户主身份证、户口簿及家庭实际成员证明材料⑤家庭困难证明(易返贫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由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后,经村组评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报乡镇审核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再由乡镇上报县政府审批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建设形式

农村危房改造应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依法依规获得建房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采取修缮加固、原址翻建、异地新建、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建设,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条件。D级危房是指承重构件中危险构件百分率大于30%,整体危险的房屋,以拆除新建为主;C级危房是指承重构件中危险构件百分率在5%到30%之间,局部危险的房屋,以修缮加固方式进行改造为主。

(四)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实行最低和最高限制。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新建农房要执行《天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自然资源局 农业农村局 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房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峨住建〔2020〕68号)规定。

(五)补助标准

以《天峨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峨政办发〔2024〕32号为准。

四、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要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到农户的补助资金要严格通过“一卡(折)通”由财政直接通过银行及时拨付到农户。

关联文件: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峨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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