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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告
各位公租(廉租)住房住户:
根据《天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峨政办发〔2018〕51号)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县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拟定,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租金成本由房屋的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构成。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略低于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具体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调整。”之规定和《天峨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天峨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峨政函〔2023〕54号)要求,现就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整标准通告如下:
一、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现阶段收费标准为2元/㎡/月,调整后按5.6元/㎡/月收取。
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现阶段保障内收费标准为1.0元/㎡/月,保障外收费标准为2.0元/㎡/月;调整后保障内按3.0元/㎡/月收取,保障外按4.0元/㎡/月收取。
三、城镇低收入(含中等偏下收入)人员:现阶段保障内收费标准为1元/㎡/月,保障外收费标准为2元/㎡/月;调整后保障内按4.0元/㎡/月收取,保障外按5.0元/㎡/月收取。
租金收取从2023年5月1日起按新标准执行。
天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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