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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公告

2024-03-20 10:05     来源:天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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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公告

解决我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天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峨政办发〔2018〕5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安排

符合《天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峨政办发〔2018〕51号)规定申请条件的家庭,由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于2024年3月 20 日至4月12日工作日期间提出申请。

受理渠道:申请人到天峨县城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提出申请,按申请表明确的内容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县城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城区城镇居民户籍满1年以上,且在城区范围内居住生活;

2.低收入家庭收入低于(含)上年度县民政部门公布的城市低保边缘收入家庭标准每人每月1368元;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低于每人每月1520元;

3.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范围内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包括房改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商品住房、自建私房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3㎡、申请之日起前5年(含)内无住房转让行为、且未享受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4.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或者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5.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为新就业人员(家庭)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城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者在申请地居住满1年以上,且在城区范围内居住生活;

2.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区范围内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且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3.持有大中专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4.在我县城区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持有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或已与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

5.在申请地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

6.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申请地《居住证》且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居住生活;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县统计部门公布的本辖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参照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执行);

3.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区范围内无任何形式住房,且未享受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4.申请人在城区内有稳定的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5年以上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申请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

5.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人为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拆迁过渡安置居民户,在县城区范围内无任何自有住房的,在能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前提下,可按拆迁改造工作需要优先予以保障。

申请人为单身人员的,应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外,其父母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任何形式的住房且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或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

三、申请材料

(一)城区城镇居民需提供材料

1.《天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审批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建设银行存折/卡、婚姻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证明及申请之日的前5年内无住房转让行为证明材料。

(二)新就业人员需提供材料

1.《天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审批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4.无房证明及申请之日的前5年内无住房转让行为证明材料;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6.大中专毕业证书。

(三)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材料

1.《天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审批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4.无房证明及申请之日的前5年内无住房转让行为证明材料;

5.劳动合同书(连续签订5年以上);

6.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足额连续缴纳5年以上)。

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承担责任。

四、分配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行“三审两公示”,核准登记为保障对象的家庭,按年度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统一纳入实物配租轮候库,按轮候顺序配租。

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群体类别、保障需求及房源等综合因素,实行分类轮候顺序配租。

五、咨询电话

天峨县城镇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0778-7830312

附件:天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审批表

天峨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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