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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有关学校,各幼儿园(含民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8号)、桂教办〔2019〕469号、厅发〔2019〕101号、桂教资助〔2019〕53号和桂财教〔2020〕87号、桂教资助〔2021〕2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各校第三批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城镇特困人员、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农村低保儿童、农特困救助儿童、实事无人抚养儿童、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等免除保教费及2014、2015年退出户在园子女差异化补助资金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做好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政策宣传、受助学生家长签字确认表等相关工作。
二、各学校在本次资金下达后,仍发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城镇特困人员、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农村低保儿童、农村特困救助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等符合条件但未获得免除保教费资助的,请及时向教育局学生资助办申请补办免除保教费。
三、各学校要将学生申请书、学生名单公示表及照片、公示结果表及照片等相关材料按照工作环节、时间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附件:天峨县2022年春季学期第三批免除学前教育阶段贫困户子女等困难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资金发放表
天峨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天峨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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