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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4年版)
编制单位:天峨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单位:天峨县应急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9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进一步规范天峨县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事故防范能力,迅速、有效、有序和科学地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并有效预防和控制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天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天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本预案适用天峨县行政区域内预判可能会发生的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危险状况的应急救援工作,以及预判可能会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危险状况的先期处置工作。
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上述内容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的危害,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
3.条块结合,属地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事故抢救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与,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能力。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专兼结合
充分发挥企业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工作、训练、演习、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5.加强监控,科学决策
依靠科技手段,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提高事故应急处置技术和水平。
天峨县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红水河上游,云贵高原南缘,东邻南丹县,南连凤山县、东兰县,西接百色市乐业县,北与贵州省罗甸县隔红水河相望,是广西接壤贵州的“北大门”。
天峨县总面积3184平方公里,共辖2个镇7个乡91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分别是六排镇、向阳镇、岜暮乡、八腊瑶族乡、纳直乡、更新乡、下老乡、坡结乡、三堡乡。居住着壮、汉、瑶、苗、布依、毛南等29个民族,总人口17.66万人,是中国山鸡之乡、中国油桐之乡、中国金花茶之乡、中国龙滩珍珠李之乡、中国长寿之乡。
天峨县行政区域内没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县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共16家,分别是加油站13家,气体零售企业3家,生物质燃料(环保油)此外,还有其他少量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天峨县区域内加油站和工业气体零售情况见附件。
1.涉及的危险物料及装置
天峨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主要涉及易燃液体(汽油、柴油)、易燃气体(乙炔)、助燃气体(氧气)和不燃气体(二氧化氮、氩气)等危险化学品经营和储存。
2.涉及重点监管的
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和储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如汽油、乙炔等。
3.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天峨县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重大危险源辨识
天峨县13家加油站已取得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评价报告,已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计算,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并结合天峨县工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及事故风险、事故类型情况。天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有:火灾、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其他爆炸;还有可能产生人员伤害的事故类型有触电、车辆伤害和灼烫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天峨县行政区域内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天峨县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在天峨县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行业中,危险化学品设备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引发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
火灾、其他爆炸事故主要有以下两类,一类是因为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到点火源而发生的;另一类是危险化学品储存设备设施故障或违规操作引起的;故控制可燃物泄漏和点火源、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严禁违章操作成为防止火灾、其他爆炸的重点。
中毒和窒息主要是毒物对人体侵入的途径主要有吸入、食入、皮肤吸收三种,其中又以呼吸道吸入对人体的危害最为严重。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原料及产品均可能具有一定的毒性,经营、储存过程中若作业人员吸入有毒有害的物质,可导致急性中毒、慢性中毒、慢性健康疾病影响。
在天峨县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的领导下,设立天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和指挥全县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接受市级生产安全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
1.应急指挥部:
原则上设立1名总指挥、1名执行总指挥和2名副总指挥。
总指挥:由天峨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负责应急指挥的全面工作。
执行总指挥:由天峨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协助总指挥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工作,负责履行现场决策、指挥、调度职责,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由县消防救援局局长、事发地乡镇负责人担任。负责协助总指挥工作。
2.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设置临时性质的现场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任命现场指挥长,现场指挥长到事发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全权负责现场决策、指挥、调度工作。
现场指挥部职责
(1)制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
(2)根据专家组意见,及时优化现场应急救援方案。
(3)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力量。
(4)搜救事故现场受困受伤人员。
(5)维护现场秩序,疏散转移可能受影响的人员。
(6)提请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现场应急救援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7)严格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决策,全力维护公众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
(8)遇到突发情况危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时,及时作出紧急撤离决定,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9)组织对事故现场周边水体、大气、土壤进行布点采样监测,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10)及时、如实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救援情况,通报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11)妥善保存指挥命令、会议纪要和图纸资料等。
当上述职务的人员出差在外地或者无法及时参与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时,由相应的职务相互替代的AB角人员替代,下同。
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局、县人民武装部、县武警中队、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天峨县公路养护中心、南方电网广西新电力集团天峨县公司、县农投供水有限公司、中国移动天峨分公司、中国联通天峨分公司、中国电信天峨分公司、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
应急指挥部设置负责日常管理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事故现场设置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新闻宣传组、抢险救援组、治安疏导组、交通运输组、环境保护组、医疗卫生组、技术专家组、涉境外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调查评估组等12个应急功能组。
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现场指挥部可直接启用全部或多个应急功能组,并增减合并应急功能组。
1.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统一领导、协调与调动应急资源,指挥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3)批准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决策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4)负责对事故应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审定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发布、解除应急状态的指令。
(5)需要启动更高级别响应时,配合上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处置发生在本辖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6)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7)其他重要事项。
2.应急总指挥职责
(1)全面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担负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行动的最高指挥,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3)负责向上级汇报或请求上级及相关单位的增援。
(4)批准对外发布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信息。
(5)组织实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副总指挥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工作中分管方面的应急指挥。
(2)研究审核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3)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4.执行总指挥职责
(1)履行事故现场决策、指挥、调度职责,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事故现场各应急队伍以及人员、资源配置的调动和协调。
(3)指挥、协调事故现场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事故现场应急其他事项。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责接收并办理通过值班室向县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负责接收、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按规定及时上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传达、转办县人民政府领导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批示、指示;指导县政府值班工作。
2.县委宣传部
负责事故处置新闻媒体的协调、管理,组织各新闻单位把握准确的舆论导向、舆情监测,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3.县委统战部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涉及外籍伤亡、失踪、被困时,或者可能影响到国外的情况,协助上级外事主管部门向有关国家通报,协助处理事故中的涉外事宜。港澳台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港澳台地区的,协助上级部门通报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4.县总工会
负责对事故影响区域实施“送温暖”工程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双联”工作。
5.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救灾物资、应急物资储备等的收储和管理工作。
6.县财政局
按本部门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确保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的经费。
7.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编制天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工作;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应对制度,综合研判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合管理上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河池市下拨和县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组织指导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制定天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天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按照自治区、河池市要求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类事件的跨地区救援工作。
8.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调度医疗资源,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联系医院做好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康复工作。
9.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事故灾害防治工作。
10.民政局
组织做好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和人员防汛安全工作,协助灾后救助和救灾捐赠。负责受灾群众的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协调事故死亡人员遗体处理工作。
11.县司法局
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和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对事故提供法律指导、支持和协助。
1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织、指导建筑设施、危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提供大型建筑工程机械设备设施。
13.县教育局
负责协调开启和关闭应急避难场所场地。
14.县气象局
负责提供事故处置期间的气象信息服务保障。
15.县水利局
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协调应急救援供水保障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事故灾害防治工作。
16.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保障工作体系,保障应急通信的畅通;负责协调事故处置应急过程中油料、电力等能源物资的供应。
17.县公安局
配合县应急管理局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协助伤员搜救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和保护事故现场,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技术支撑。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预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区域周边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事故危险区域,负责保障事故现场救援道路的畅通,协助开展安全疏散。
18.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19.县消防救援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现场应急救援。
20.县人民武装部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组织预备役和民兵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工作,及时向上级申报并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21.武警中队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及时组织武警部队官兵担负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营救人员、转移物资等任务。
2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为事故现场涉及的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3.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组织救援力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协调做好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燃气等工程受损的抢险救援工作。清除救援道路通行的倒伏树木、广告牌等。
24.县生态环境局
负责及时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周围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
25.县林业局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涉危险化学品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事故灾害防治工作。
26.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27.天峨公路养护中心
负责及时抢修全县国道、省道公路(桥涵)等交通水毁工程,确保交通干线畅通;负责提供工程机械设备参与应急处置。
28.南方电网广西新电力集团天峨县公司
负责做好事故救援期间的供电保障工作,特别要保障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应急指挥部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及时调度、优先解决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
29.县农投供水有限公司
负责保证事故现场救援供水供应。
30.中国移动天峨分公司、中国联通天峨分公司、中国电信天峨分公司
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事故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确保事故相关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的通讯畅通;负责及时恢复事故灾区受损的电信设施。
31.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负责本乡、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后勤保障工作。
32.其他相关单位
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和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分管应急指挥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如下:
1.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
2.承担天峨县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的应急调度和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国家、自治区、市和天峨县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4.负责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和解除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5.组织有关生产安全应急宣传、培训等。
6.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协调相关单位参与应急处置;统筹现场指挥部运作工作;起草工作纪实,并实时更新;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指示。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事发行业的主管部门。
2.技术专家组
组建技术专家团队;提出事件处置技术方案;提出事件调查相关技术性结论;提供其他技术支撑。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成员单位:县气象局、县中心水文站、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局、县生态环境局、城区防洪涝抢险专家及事发行业的主管部门专业人员。
3.治安疏导组
对灾害现场和周边实施警戒和交通管制;维持治安秩序;疏导和撤离受灾人员。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消防救援局、县人民武装部、武警中队、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4.新闻宣传组
统一组织发布事件动态信息;开展舆情监测和研判;回应媒体及公众关切。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事发行业的主管部门。
5.后勤保障组
提供抗震救灾的物理办公场所,并提供办公配套条件;负责现场指挥部人员日常餐饮、休息等;提供资金、物资、装备、供电、供水、供气和通信(必要时做好党政专用通信保障)等保障。
牵头单位: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农投供水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广西新电力集团天峨县公司、中国移动天峨分公司、中国联通天峨分公司、中国电信天峨分公司。
6.抢险救援组
负责人员搜救;负责抗灾救灾、工程抢险等;负责控制危险。
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局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救援大队)、县人民武装部、武警中队、天峨县公路养护中心、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事发行业的主管部门。
7.医疗卫生组织
负责畅通急救“绿色通道”;负责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救治、卫生防疫等。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就近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
8.交通运输组织
负责组织运送救援人员、受灾人员;负责组织运送救援设备、救灾物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天峨公路养护中心、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9.环境保护组
负责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 以及污染影响;负责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监控潜在危害。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10.涉境外联络组
灾害涉及外籍伤亡、失踪、被困时,或者可能影响到国外的情况,协助上级外事主管部门向有关国家通报,协助处理事故中的涉外 事宜。港澳台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港澳台地区的,协助上级部门通报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
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11.善后处置组
负责救助、补偿、抚慰等;负责处置遇难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司法援助;负责开展社会各界捐赠;负责处置矛盾和纠纷。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12.调查评估组
负责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负责评估事件损失;负责总结事件处置工作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总工会、县司法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事发行业的主管部门。
(1)结合天峨县的实际情况,应急指挥部配合相关部门规范危险化学品行业布局,充分考虑土地、人口、资源、环境等因素,统筹加强天峨县规划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衔接,科学规避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
(2)各部门(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环节的风险点和危险源,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和危险源数据库,构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之间的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对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实施禁止、限制和控制管理,从源头上管控、降低城市安全风险。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应加强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相关预案衔接畅通,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对生产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开展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与应急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成立应急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
2.监测
(1)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企业上报、公众投诉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对危险化学品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根据搜集到的异常情况,组织专家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及涉及使用环节重点单位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监控,及时上报、处理可能导致事故的异常情况,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预警
根据有关规定,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决定是否发布针对应急指挥部及各应急功能组的内部预警信息。法律法规对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单位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监测、防止不利事态的发生和发展,调派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视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向社会宣传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知识。
②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财产,妥善安置。
③各类应急机构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④确保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①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到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应急指挥。
②应急指挥部判断不足以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决定是否发布内部预警。
③应急指挥部确认需要发布内部预警时,应急指挥部向应急指挥部成员、各应急职能组组长传递预警信息。
④当突发事件能够在短时间内能够消除或危险已经解除的,或者不对社会造成较大的影响时,由应急指挥下令解除预警。
(1)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和接报单位须及时报告县应急管理局。
(2)应急管理局和事发行业的主管部门设立并公布受理电话,及时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2.信息报告内容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报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报送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发生单位、死亡人数(含失踪或下落不明)、受伤人数、重伤人数、事故类型、管理类型、事故概况和现场处置情况等。
1.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营救受伤人员,搜寻、疏散、撤离、安置受影响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事故影响可能超出本单位的范围,要及时将险情通报给周边单位和人员。
2.接到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指派就近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和工作人员营救受伤人员,搜寻、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有关单位报告信息。
3.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调派警力开展道路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4.县公安局调派属地派出所、巡警大队赶赴现场开展治安警戒工作,稳定群众,维持现场秩序、控制事故现场、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
5.县消防救援局出动消防车辆和人员扑灭火灾,解救受伤、受困人员。
6.医疗救援机构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并及时向医院转送受伤人员。
7.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力量搜寻、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协助现场转运伤员、设置现场警戒,维持秩序、提供应急处置人员和受困人员的生产保障。
1.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Ⅳ级)及以上政府启动应急响应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成员、各应急职能组传递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并联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县主要领导传递信息。
2.当出现下列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研判、联络应急指挥部报请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指挥部成员、各应急职能组传递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并联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县主要领导传递信息:(环保油品-2家销售点1T)
(1)汽油泄漏达到250kg,或柴油泄漏达到500kg且无法收集的。
(2)2瓶以上的乙炔大量泄漏超过5分钟且无法堵漏的。
(3)运输汽油、柴油的槽罐车,以及运输乙炔、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车辆在密集场所或重要公共建筑、重点消防单位等场地突发事故(交通事故、泄漏、火灾、爆炸等)导致无法行驶的。
(4)加油站和经营乙炔的门店出现火灾,以及爆炸后存在泄漏、火灾或再次爆炸的情形的。
(5)接到加油站启动应急响应报告,且无法控制事态的。
(6)严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失踪、被困等)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7)敏感、重要时间段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8)应急总指挥或县应急管理局认为事故性质严重,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需要应急处置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9)其他类似危险化学品事故。
1.因天峨县生产安全事件导致河池市及以上政府启动应急响应时,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应急功能组听从上级政府部门的指挥,全力配合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2.若河池市政府不启动应急响应,只派出工作组或工作人员前来现场指导时,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启用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全力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河池市工作组或工作人员起协助和指导作用。
3.只启动本级预案的应急响应时,立即启用应急指挥部和成立现场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应急功能组立即按照本预案实施应急响应。
4.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判断事故危害较少、严重性较低,可不启动本级应急响应,而指令由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应急处置。
5.当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其他专项应急预案,并且启动应急响应时,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不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而由应急管理局调派人员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参加应急处置。
1.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时,应急指挥部行使指挥职能,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长全权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临时决策、指挥、调度工作。
2.各部门、单位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各自情况,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应急指挥部在处置过程中直接调动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应急资源。
4.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需要调用社会单位、企业的应急资源时,应急指挥部直接调用,并做好登记,在应急处置结束后补偿。
5.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6.当需要调用上级政府部门的应急资源时,应急指挥部通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请求支援。
7.应急指挥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掌握事件性质、起因、发展程度等基本情况。
8.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通知公安、消防、医疗等相关部门,指挥调度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秩序及社会治安。
1.总指挥应急指引
总指挥是天峨县应急处置的核心,掌握事故应急处置的全局状况,做出重大决策,向上级报告等。
执行总指挥协助总指挥指挥,分析紧急状态,判断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趋势,调配人员、资源配置保障等。
指挥部其他成员协助总指挥进行指挥,提供建议,跟进并向总指挥反馈指令的落实结果,或者受总指挥的委托进行某一方面的工作。总指挥在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的协助下确认内容:
(1)现场的应急指挥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处置经验?
(2)现场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是否充分?是否需要支援,包括向河池市请求支援?
(3)是否需要调派专业技术专家支援?
(4)是否会导致其他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事故或灾害?
(5)是否需要启动其他专项事故应急响应?
2.现场指挥长应急指引
现场指挥长主要负责事发地点的抢险抢修,并在灾害初期指挥警戒、疏散、搜索、处置。现场指挥长参照表1开展应急行动。
表1 现场指挥长应急行动指引
|
序号 |
确认项目 |
具体内容 |
|
1 |
气象条件 |
如温湿度、风向及其他环境变化? |
|
2 |
|
灾害物资的特性,泄漏数量及影响范围? |
|
是否会出现爆炸,爆炸伤害的范围是多少? | ||
|
是否掌握现场装置状况、危险物资特性等? | ||
|
3 |
受影响物资及范围 |
可能受灾害影响的物资类别、数量? |
|
灾害物有哪些特别注意,周边有没有需要紧急转运物资? | ||
|
现场指挥部的位置是否处于安全地点? | ||
|
4 |
处置人员 |
应急处置人员是否能够确保自身安全? |
|
应急处置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处置能力? | ||
|
应急处置人员是否需要增援? | ||
|
5 |
新情况 |
如何防范出现二次灾害及其他异常情况? |
|
6 |
应急器材 |
应急物资、器材是否足够?是否需要调运? |
|
是否需要向现场增加器材和物资? | ||
|
7 |
换人、增员 |
现场应急人员是否需要更换? |
|
是否需要增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 | ||
|
8 |
停电 |
是否需要确认停电? |
|
哪些范围需要停电? | ||
|
9 |
疏散警戒 |
需要疏散哪些区域的人员? |
|
警戒范围需要设置在什么位置?是否合适? | ||
|
液体泄漏时紧急隔离≥50m;气体泄漏时疏散≥200m;若为夜间,以及下风向须扩大紧急隔离、疏散距离; | ||
|
10 |
周边影响 |
灾害是否对周边单位造成影响? |
|
11 |
道路交通 |
交通事故对道路通行影响的时间预计有多久? |
|
凭借现场现有力量是否能够及时恢复道路交通? | ||
|
在恢复道路交通的时间内是否会对交通有影响? | ||
|
12 |
伤员救治 |
灾害场所是否有人员伤亡? |
|
住院伤员陪同及家属接待人员是否安排? | ||
|
13 |
综合保障 |
应急处置人员饮食保障是否有保障? |
|
综合保障是否充分? | ||
|
14 |
证据保护 |
事故现场的取证拍照、保护应做到何种程度? |
|
15 |
决策上报 |
哪些重要事项需要报请应急指挥部进行决策? |
|
是否及时将现场处置进展上报应急指挥部? | ||
|
16 |
结束应急响应是否符合 |
结束应急响应条件? |
3.综合协调组应急指引
(1)接到启动响应指令信息后,调派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参加应急处置,收集事故及处置信息。
(2)组长到达现场后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统计本组成员先期处置情况,向现场指挥长汇报。
(3)及时将现场指挥部的处置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传达上级指示、指令。
(4)根据指令联络、协调相关部门调派物资、器材和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5)安排专人负责记录现场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及其执行情况、现场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及时将应急处置信息整理后交现场指挥长审阅。
(6)根据指令协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外其他单位参与应急处置。
4.新闻宣传组应急指引
(1)接到启动响应指令信息后,调派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参加应急处置,收集事故及处置信息。
(2)准备事故新闻通稿,经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审阅后,按照规定发布新闻信息或向媒体发布。
(3)安排专人负责跟进网络媒体中有关本次事故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跟踪事故舆论动态,做好舆情监测。
(4)正确引导并跟踪社会舆论动态,避免谣言传播。
5.抢险救援组应急指引
(1)接到事故信息后,调派就近的应急救援专业力量赶赴现场参加应急处置;必要时,协调联络武警部队、调派预备役、民兵参加处置。
(2)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事发企业了解企业的经营储存情况信息、物料危险特征、事故信息等,制订应急处置方案。
(3)在处置过程中,以先控制事态扩大后消除原则采取行动,优先解救现场受伤受困人员。
(4)10分钟内启动先期处置机制,20分钟内专业应急机构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现场人员、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或扩大。
(5)抢修被损坏的设备设施,开展工程抢险、加固和清理现场等工作。
(6)处置时,注意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监视观察现场,及时发现爆炸或事态扩大征兆,避免不必要的冒险行动,防范伤害处置人员。
(7)及时向现场指挥长报告现场处置进展和请求增援。
6.治安疏导组应急指引
(1)接到事故信息后,调派警力赶赴现场实施现场警戒,维持现场秩序。
(2)使用广播、扩音设备向现场人员告知,有序疏散现场无关群众,避免不明情况的群众产生恐慌情绪。
(3)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及时向现场指挥长报告先期处置情况。
(4)确认伤亡人员身份,配合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7.交通运输组应急指引
(1)接到事故信息后,调派警力实施道路交通管制,为应急救援、应急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预留救援通道,确保救援道路畅通。
(2)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及时向现场指挥长报告先期处置情况。
(3)监测交通运行情况,及时掌握路网运行信息,发现道路通行不畅时,及时联络相关部门或报请现场指挥长调派力量清理路障。
8.环境保护组应急指引
(1)接到启动响应指令信息后,调派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的水、大气等环境进行取样、检测和评估。
(2)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及时向现场指挥长报告事故现场的环境检测情况。
(3)跟进事故处置过程的废水、废物与消防污水的状况,必要时报请现场指挥部采取拦截措施,避免外排污染环境。
9.医疗卫生组应急指引
(1)接到事故信息后,调派医疗救护力量赶赴现场,设置现场医疗救护点。
(2)对事故的伤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急救。
(3)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及时向现场指挥长报告医疗救护情况。
(4)若大量疏散人员时,做好人员安置点的医疗救护点设置、消毒防疫工作。
10.技术专家组应急指引
(1)接到事故信息后,及时调派技术专家赶赴现场参加应急处置。
(2)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事发企业相关人员询问、查询县应急管理局掌握的事发企业资料信息等方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储存情况信息、物料危险特征、事故信息等。
(3)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害情况,初步分析、判断事件发展趋势、事故影响、危害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4)观察、确认事故处置的状况,及时发现爆炸或事态扩大征兆,避免不必要的冒险行动,防范伤害处置人员。
(5)根据事态处置进展,及时分析、判断处置措施是否有效,并适时提出处置建议。
(6)对处置后现场进行安全确认,判断是否符合结束应急响应条件,向现场指挥长提出结束建议。
11.涉境外联络组应急指引
(1)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涉及外籍伤亡、失踪、被困时,或者可能影响到国外的情况,协助上级外事主管部门向有关国家通报,协助处理事故中的涉外事宜。
(2)港澳台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港澳台地区的,协助上级部门通报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协助处理相关事宜。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及时向现场指挥长报到,请示是否需要调派运输工具。
12.后勤保障组应急指引
(1)接到启动响应指令信息后,调派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参加应急处置,开展先期处置。
(2)组长到达现场后立即召集本组成员,统计本组成员先期处置情况,向现场指挥长汇报。
(3)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4)县发展和改革局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油料保障。
(5)教育局和卫生健康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受困人员转移到临时安置点实施救助。
(6)县气象局负责查询并报告事故处理期间的气象信息。
(7)其他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
13.善后处置组应急指引
(1)接到启动响应指令信息后,调派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参加应急处置。
(2)统计伤亡人员的相关信息,核实伤亡人员的信息,负责伤亡人员安置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
(3)做好事故证据的保全工作,安排人员通过手工记录、录音、拍照、录影等方式对事件发生、发展、处置的过程、步骤、结果进行记录,为后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供客观证据。
14.调查评估组应急指引
(1)负责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
(2)负责评估事件损失;
(3)负责总结事件处置工作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应急处置过程中,当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事态继续扩大时;或者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可能超出现场指挥部自身控制能力;或者可能会波及天峨县区域之外时,现场指挥长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接报后决定扩大应急,增派应急力量支援现场,或请求上级政府部门支援。
当需要上级政府提供援助和支持的,应急指挥部通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县人民政府名义联络提请河池市人民政府支援。
1.因天峨县生产安全事件导致河池市及以上政府直接启动应急响应时,在上级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前,应急指挥部代行指挥,所采取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为河池市人民政府应急响应的先期处置;在其成立时立即移交指挥权。
2.应急指挥部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事态发展不能有效控制,导致河池市启动应急响应。在河池市应急指挥部成立前,应急指挥部代行指挥;当其成立后立即移交指挥权。
1.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急处置需要,经县应急委同意后,应急指挥部发布社会动员令,具备应急救援资源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协助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伤员转移、交通管制、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工作。
2.当河池市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实施社会动员时,由应急指挥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实施社会动员,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伤员转移、交通管制、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心理疏导等处置工作。
1.河池市及以上政府组织处置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由河池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发布事故信息。
2.只启动本级预案处置的突发事件时,新闻宣传组负责在启动响应时、处置过程中及应急结束时向社会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及应急处置信息,跟进社会舆情,及时报告和组织相关部门查处发布涉及突发事件虚假谣言的主体。
当满足如下条件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命令结束本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向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应急职能组发送结束应急响应指令。
1.火灾扑灭、受伤或受困人员得到解救或妥善安置,伤员已经送医院治疗。
2.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及其次生灾害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的。
3.应急指挥部确认可以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的。
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相应的后期处置工作。事故中的废水、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由天峨生态环境局督促事发企业进行处理。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调用的物资及费用补偿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置,需要多部门协调的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依托现有的消防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应对天峨县辖区内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建,天峨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的专家组成。专家在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决策中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充分发挥共青团、县总工会、红十字会的作用,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志愿者等参与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
1.确保应急救援的需要,县应急管理局在财政预算中确保应急救援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配备、更新救援设备,应急救援队伍(专家)补贴、保险,征用物资的补偿等。
2.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所需的信息化建设、日常维护、队伍培训等常态管理经费,由相关单位按程序申报纳入年度计划或部门预算,由县财政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据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3.为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由县应急管理局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4.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中抢救费用可由事件相关方先行无条件垫付,待事故责任确认后,按规定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1.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立应急物资和技术储备,建立紧急调用机制。
2.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物资捐赠和支持。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牵头负责,有关企业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信息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
2.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确保客车、小车等交通工具完好,随时可用。
3.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期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确保应急人员和交通工具优先通行。
1.县公安局建立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应急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2.维护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秩序及所在区域社会公共秩序,为应急救援队伍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提供保障。
3.负责组织设置警戒线,控制和保护现场,并根据需要组织受灾群众迅速疏散,控制事故肇事人员。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建设医疗救治机构、应急医疗急救队分布以及救治能力、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组织储备医疗救治应急物资,红十字会支持和资助。
1.应急指挥部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应急管理的需求,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建立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障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2.大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由天峨公路养护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工程设备、机械数据库和通信联络方式。应急指挥部处置时直接调用。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县教育局确定、协调使用和管理室内临时避险场所,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室内临时避险场所维护、管理和启用制度。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织内部工作人员开展应急培训,增强应急管理意识、应急统筹能力和应急指挥水平,提升应急救援工作能力。
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培训,提高应急处置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实施救援协同作战的能力。
(1)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制定宣传计划,编制应急宣传资料。
(2)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应急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识,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1)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向公众开展应急教育活动。
(2)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范围,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公众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开辟应急教育公益栏目,让公众掌握避险、自救、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至少每三年牵头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和锻炼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每次演练结束后须做好演练评估工作。演练方案及演练评估情况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规定职责,每三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应职责的应急演练。
每次演练时参与处置的联动部门、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人员负责记录本部门应急响应进程、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便演练后进行总结评估。
每次演练结束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改善措施。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修订本预案,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2)应急指挥部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6)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工作突出、能力优秀、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提请相关部门表扬与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提请相关部门给予问责与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应急指挥部机构图;
附件2:应急指挥部功能组织架构图;
附件3: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
附件4:应急指挥部通讯录;
附件5: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附件6:外部联系方式一览表;
附件7:天峨县生产安全专家组。
附件8:天峨县行政区域内加油站情况;
附件9:天峨县行政区域内工业气体经营情况;
附件10: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指引;
附件11: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附件1 应急指挥部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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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应急指挥部功能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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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
附件8 天峨县行政区域内加油站情况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危化品名称 |
储存方式 |
储存量 |
影响人数 |
危险范围 |
|
1 |
天峨鸡冠山加油站 |
天峨县六排镇鸡冠山脚 |
柴油、汽油 |
储罐 |
108m3 |
小于5人 |
加油机区域半径4.5m,通气口区域半径3m |
|
2 |
天峨中围加油站 |
天峨县六排镇云林路 |
柴油、汽油 |
储罐 |
110m3 |
小于5人 |
加油机区域半径4.5m,通气口区域半径3m |
|
3 |
天峨县托湾加油站 |
天峨县六排镇云林路 |
柴油、汽油 |
储罐 |
100m3 |
小于5人 |
加油机区域半径4.5m,通气口区域半径3m |
|
4 |
天峨县塘英加油站 |
天峨县六排镇向阳路 |
柴油、汽油 |
储罐 |
100m3 |
小于5人 |
加油机区域半径4.5m,通气口区域半径3m |
|
5 |
天峨县金河加油站 |
天峨县六排镇环城路 |
柴油、汽油 |
储罐 |
90m3 |
小于5人 |
加油机区域半径4.5m,通气口区域半径3m |
|
6 |
天峨县绿涛加油站 |
天峨县六排镇云林路 |
柴油、汽油 |
储罐 |
60m3 |
小于5人 |
加油机区域半径4.5m,通气口区域半径3m |
|
7 |
天峨县云榜加油站 |
天峨县六排镇云榜村二级路旁 |
柴油、汽油 |
储罐 |
120m3 |
小于5人 |
加油机区域半径4.5m,通气口区域半径3m |
|
8 |
天峨县更新乡环章加油站 |
天峨县更新乡更新村 |
柴油、汽油 |
储罐 |
80m3 |
小于5人 |
加油机区域半径4.5m,通气口区域半径3m |
|
9 |
广西高速石化有限公司天峨云林加油站 |
天峨县六排镇云榜村 |
柴油、汽油 |
储罐 |
120m3 |
小于5人 |
加油机区域半径4.5m,通气口区域半径3m |
|
10 |
天峨县下老加油站 |
天峨县下老乡下老村 |
柴油、汽油 |
储罐 |
160m3 |
小于5人 |
加油机区域半径4.5m,通气口区域半径3m |
|
11 |
向阳服务区加油站 |
天峨县向阳镇全坪村 |
柴油、汽油 |
储罐 |
200m3 |
小于5人 |
加油机区域半径4.5m,通气口区域半径3m |
|
12 |
天峨上线服务区加油站 |
天巴高速天峨服务区 |
柴油、汽油 |
储罐 |
200m3 |
小于5人 |
加油机区域半径4.5m,通气口区域半径3m |
|
13 |
天峨下线服务区加油站 |
天巴高速天峨服务区 |
柴油、汽油 |
储罐 |
200m3 |
小于5人 |
加油机区域半径4.5m,通气口区域半径3m |
注:表中数据来源天峨县应急管理局火灾(爆炸)源情况调查表。
附件9 天峨县行政区域内工业气体经营情况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危化品名称 |
储存方式 |
储存量 |
影响人数 |
危险范围 |
备注 |
|
1 |
天峨县廖维建氧气店 |
天峨县六排镇大拐弯 |
乙炔、氧气、二氧化氮、氩气 |
气瓶 |
200瓶 |
5人 |
5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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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西天峨县顺利水电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天峨县六排镇龙滩路19号 |
乙炔、氧气、二氧化氮、氩气 |
气瓶 |
200瓶 |
小于5人 |
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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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峨县鸿泰工业用气 |
天峨县六排镇巴明沟 |
乙炔、氧气、二氧化氮、氩气 |
气瓶 |
200瓶 |
小于5人 |
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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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峨县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峨县向阳镇燕来村二级路旁 |
生物质燃料(增加危险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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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峨县宏顺生物质液体燃料经营部 |
天峨县六排镇城西路518号 |
生物质燃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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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指引
1.基本处置措施
(1)疏散无关人员,设置警戒区域。
立即撤离事故现场及周边的无关人员,设置警戒区域,对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疏散影响救援道路通行的车辆,清除阻碍物。
根据泄漏污染范围及泄漏后挥发的气体浓度监测值疏散人员和设置警戒区域;参考下列天峨县现有危险化学品品种的参数组织疏散和设置警戒区域:
①汽油泄漏,若污染范围不明,初始隔离至少50m,下风向疏散至少300m;大量泄漏时,初始隔离至少500m,下风向疏散至1000m。
②瓶装乙炔气体泄漏,若污染范围不明,初始隔离至100m,下风向疏散至少800m。
③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若污染范围不明,初始隔离至100m,下风向疏散至少800m。
④有毒气体泄漏,若污染范围不明,初始隔离至少200m,下风向疏散至少1000m。
⑤有毒液体泄漏,初始隔离至少100m,下风向疏散至少500m。
对有毒的气体将警戒区域划分为:热区、暖区、冷区,并设立警戒标志,在安全区外视情设立隔离带,并根据后续实时检测结果进行调整警戒区域。
(2)询问情况,抢救暴露在外的受伤人员。
应急人员到达现场,首先须向事发企业相关人员及周边熟悉情况的群众了解事故情况,掌握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和数量、设备设施、建筑物情况、周边火源等。
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力所能及地将暴露在外的受伤人员解救并转移至安全地点,采取现场医疗急救,并在120急救人员到达后移交。
(3)进入现场侦测搜救,解救受伤受困人员。
在根据事故类型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下,着装个人防护用品的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侦察检测,查明事故中建筑物和设备设施损害状况,搜索并解救受困于现场的人员。
侦测搜救时宜2~3人一组,禁止个人单独行动,设置监护人。
(4)检测现场大气环境,拦截事故污水。
环境检测人员到达现场后及时检测事故周边的大气、水质情况,避免事故污水和废水污染环境。
及时关闭雨水阀和在雨水沟内筑堤坝,采取措施拦截事故处理污水和废水,避免流入环境,造成次生环境污染事故。
此外,易燃易爆、有毒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现场指挥部宜设置事故地点上风侧的安全地点,同时,现场应急人员不宜过多,避免事态扩大人员伤害扩大。
2.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
(1)做好安全防护。
进入泄漏现场处置时,应急处置人员须做好个体安全防护。若为有毒类危险化学品须穿戴好化学防护服,佩戴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罩或防毒口罩;易燃易爆类危险化学品须穿戴防静电服,禁止穿戴带铁钉的鞋子,现场禁烟禁火;腐蚀类危险化学品须穿戴防化学眼罩或面罩、耐酸碱防护手套。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中心区域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使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测定泄漏的气体浓度、扩散范围,并根据检测结果调整警戒范围。
(2)切断泄漏源,降低气体浓度。
根据现场泄漏状况,研究制定堵漏技术方案,包括并不限于采取关闭阀门、停止作业,以及使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等方式切断泄漏源。
选择使用消防水雾、开启消防喷淋、铺设水幕水带喷水幕、架设水风机、通蒸气等方式,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使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挥发,减少或降低现场气体浓度,避免达到爆炸极限浓度范围,进而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
使用水雾、蒸气、惰性气体清扫事故罐、管道、低洼处、沟渠等场所,清除比空气重的气体积聚,确保不留残余物。
(3)泄漏物处理
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使用工器具清扫、掺沙土搅拌、吸附、中和等方式将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将其收集至密闭容器中。
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严格按照废弃物处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3.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先控制,后消灭。
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2)扑救人员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避免在下风侧。
(3)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4)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5)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
(6)紧急转移、搬出事故现场周边的危险化学品。
(7)安排专人负责观察现场状况,如有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险性,果断撤离。
(8)在确保应急处置人员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如果判断事故发展态势不能确保人员的安全时,指挥员必须立即撤离现场所有人员。
(9)确认无爆炸危险且无法传输的情况下,可根据现场情况在水雾不间断冷却保护下实施稳定燃烧。
(10)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对于可燃气体没有完全清除的火灾,应在上、中、下不同层面保留火种,直到介质完全烧尽。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4.压缩气体和气体液化火灾事故处置
(1)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
如果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2)首先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3)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操作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
(4)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计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5)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6)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能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7)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8)现场指挥员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5.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
易燃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飘散。
(1)首先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护栏)拦截飘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2)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3)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50㎡)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以减弱火势)。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4)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有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6)遇易燃液体管道或储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上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附件11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
具体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波及范围确定。通常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气体浓度高,伴有泄漏、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事故中心区域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他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示标志。
2.事故波及区域。
事故波及区域为中心区域边界~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气体浓度可能较高,作用时间较长,可能会对人员或物品造成伤害或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示标志。
3.受影响区域。
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该区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好基本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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