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局直各单位:
现将《2020年天峨县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天峨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5日
2020年天峨县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
根据《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农局发〔2020〕1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县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任务及实施单位
(一)例行监测。全年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定性检测1608个样品。每个月抽检134个样本。实施检测单位:天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二)快速检测。全年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5400个样本。每个乡镇每月抽检蔬菜、水果样本50个(每月检测数量可根据当地大宗蔬菜水果上市季节进行适当调整)。
实施单位: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监测及抽样地点
(一)例行监测。县级监测蔬菜生产基地不低于10个,市场不低于6个。各监测点应具有代表性,基本能反映当地生产、上市销售的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水平状况。重点对汉军市场、塘英新世纪市场、二桥桥头市场、六排镇纳州蔬菜基地、连迁蔬菜基地、纳罗蔬菜基地、云榜蔬菜基地、都隆蔬菜基地;六排镇纳合村皇帝柑种植基地、天峨县八腊瑶族乡金兴家庭农场、六排镇龙坪李桃产业基地、天峨县林中园水果农民专业合作社珍珠李基地、天峨县向阳镇周章雄家庭农场桃李基地、天峨县星鑫家庭农场珍珠李基地、天峨县三堡蓝衣壮种植专业合作社珍珠李基地、天峨县龙里库区移民水果专业合作社珍珠李基地、天峨县威冠三特水果合作社水果基地等进行例行监测。
(二)乡镇快速检测。重点对本乡镇即将上市的大宗蔬菜、水果产品进行监测。辖区内的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大户及“三品一标”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部纳入监管检测范围。
三、监测品种与数量
(一)监测品种
1.例行监测。依据季节选择主要时令蔬菜、水果品种作为监测对象。蔬菜中瓜果类(茄果类、瓜类)、叶菜类(甘蓝类、白菜类、芥菜类、绿叶类)、豆类为每次监测的必检品种;水果抽检以当地产出品种为主。监测的蔬菜品种以当家品种或销量大的主要品种为主。
2.乡镇快速监测。参照例行检测的监测品种执行。
(二)抽样数量
1.例行监测。蔬菜类检测样品占70%、水果类检测样品占30%。基地抽样监测数量约占70%,市场抽样监测数量约占30%。
2.乡镇监测。参照例行监测的抽样方式执行。
四、监测方法
(一)监测时间
1.例行监测。每月安排一次,每月20日前完成检测任务并联网上报检测数据。
2.乡镇快速监测。每月20日前完成检测任务并上报检测数据(实验室检测通过联网自动上报,田头流动检测通过制表后再网上输入上报)。
(二)监测项目
1.例行监测。快速检测法监测项目为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农药残留,检测标准按GB/T5009.199-2003规定执行。
2.乡镇快速监测。参照例行监测快速检测法监测项目执行。
(三)抽样方法
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及NY/T762-2004规定执行。
(四)判定依据和原则
快速检测法监测结果按照GB/T5009.199-3003标准进行判定,农药残留抑制率超过50%的为不合格。
五、结果分析
(一)例行监测
每次例行监测工作结束后,应对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编写监测报告。例行监测报告主要内容要求如下:
1.基本情况。一是监测结果总体概况、监测品种、样品数量、监测项目以及生产基地和市场名称等;二是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体情况,包括在监管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主要特点。
2.监测结果分析。一是不同种类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结果比较;二是生产基地和各类市场农药残留监测结果比较;三是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四是不合格样品的溯源情况;五是结合监测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并提出对策措施与建议,填写并报送例行监测结果汇总表。
(二)乡镇快速监测
一是对每一批次重点监测品种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包括总体概况、生产基地或市场名称、监测品种、样品数量、监测项目以及田头流动快速检测与实验室检测数据对比分析);二是对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概况(包括在监管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主要特点)进行分析总结。
六、结果材料报送
县检测站和乡镇监管服务站要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受检单位。发现有违规用药问题的,应在8小时内反馈给受检单位,同时报告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格式见附表2)。县检测站和乡镇检测站每月25日前将当月检测数据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邮箱:332676337@qq.com)。
七、工作要求
(一)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县检测站和各乡镇监管服务站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制定本乡镇工作方案。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县、乡检测机构要建立完善的检测工作规章制度。在检测过程中要按照技术规程正确操作。
(三)严格抽样操作程序
要严格遵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几个环节:一是要购买样品;二要按标准抽样;三是县检测站要尽可能与县农业执法大队配合共同抽样,以便在检测发现问题时能及时处理。
(四)严格报送程序
县检测站要按照程序和要求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和相关信息。特别发现使用违禁农药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进行查处,并在10个工作日将查处情况书面报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未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例行监测结果。
(五)加强组织领导
县、乡检测机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要安排专职人员在农产品监测岗位并按照检测标准开展相关检测工作,确保本乡镇辖区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要严格工作纪律,要实事求是,不得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中出现工作渎职失职的,追究检测单位领导和相关检测人员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联系。联系人:彭鸣敬,联系电话:0778-7871801,17776594297,邮箱地址332676337@qq.com;联系人:于小梅,联系电话:18077806229,邮箱地址:tenyjc@163.com。
附件:1.2020年天峨县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分解表
2.天峨县违禁农药查处情况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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