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20〕2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在全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准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我区义务教育保障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工作落到实处,顺利通过国家检查,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全区义务教育保障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专项行动范围
全区新建和改扩建的义务教育保障建设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二、“回头看”重点排查内容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义务教育保障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并汇总形成管理清单,重点排查建筑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手续是否完备,竣工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是否齐全、主体结构是否安全可靠,以及是否存在渗水、开裂等质量通病问题,针对具体问题逐条落实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的整改负责人并限期整改、定期回访。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梳理汇总已收到的义务教育保障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和信访事项,属于受理范围的要及时受理并指定业务骨干限时办结,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要及时反馈并依法依规作出合理劝访解释,涉及其他部门的要及时转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加快义务教育保障项目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对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大意义,是本次“国检”的重要内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回头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获取本地区义务教育保障建设项目详细进展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对“回头看”行动中发现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前期相关手续,手续材料不完备导致竣工验收工作未完成的项目,要及时将情况报送当地义务教育战役指挥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报请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尽快完善前期手续,确保完成全部竣工验收工作。
(三)及时完成整改,严肃追究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义务教育保障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问题整改要做到无死角、无盲点,对整改结果要跟踪检查、确保消除隐患,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审核数据,及时上报信息。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辖区内义务教育保障建设项目相关企业,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数据信息,确保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请各县(市、区)汇总本辖区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于11月27日前报送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结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并填写《自治区义务教育保障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表》和《自治区义务教育保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于12月2日前书面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廖文玉,联系电话:0771-2260057,电子邮箱:gxjstjgc@126.com。
附件:⒈自治区义务教育保障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表
⒉ 自治区义务教育保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21日
附件1
自治区义务教育保障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表
序号 | 市 | 县 (市、区)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发现问题 | 具体表现 (描述)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进展情况 | 整改进度 (已整改完成、正在整改) | 备注 |
1 | 南宁市 | ||||||||||
2 | XX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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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自治区义务教育保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统计表
序号 | 项目所在市 | 项目地点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完工时间 | 是否完成竣工验收 | 是否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 未完成的原因 及遇到问题 | 计划完成竣工验收的时间 | 责任领导及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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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