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 > 征收土地信息

天峨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天峨县鸡冠山小区)

2025-07-03 11:00     来源:天峨县人民政府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保障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现发布土地征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因城镇建设用地需要,确需征收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天峨县鸡冠山小区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项目位于天峨县六排镇龙滩路鸡冠山加油站东北方向80米处。具体范围以征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拟征地面积0.1033公顷,折合1.5495(以实际丈量结果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居住用地

五、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河政办函〔20236号)、《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新一轮天峨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峨政办发〔202351)规定执行。

(二)安置途径:符合安置条件的农业人口,以货币方式补偿安置。

(三)社会保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意见》(桂政发〔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46号)等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六、土地现状调查和征地风险评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自然资源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由相关部门、村(居)委会、农户、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同步开展征地风险评估调查和测评工作,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居)委会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社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组织县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林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请被征地群众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天峨县人民政府

2025年73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