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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1-346425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 天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峨县国家级林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的通知(峨政发〔2021〕8号)
发文字号:峨政发〔2021〕8号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6日

天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峨县国家级林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的通知(峨政发〔2021〕8号)

2021-09-16 17:05     来源: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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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峨县国家级林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峨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天峨县国家级林业产业科技创新

示范园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

天峨县国家级林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已纳入《天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天峨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09-2025)》。为切实做好天峨县国家级林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推进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条例》(国务院令590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征地拆迁范围

天峨县国家级林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建设需占用的土地和建筑物、构筑物及地面上其他附着物都属于征地拆迁的范围,涉及岜暮乡森里村、平石村、板么村。

二、征地拆迁补偿争议解决办法

征地中出现土地、林木、房屋及附着物权属纠纷,由涉及的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属土地、林木权属纠纷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人民政府依法调处,达成调解协议的,按协议约定执行;未能达成协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人民政府作出确权决定,确权生效(含可能引起的复议和诉讼)后方可拨付补偿费用;属房屋及附着物权属纠纷的,由争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属明确后方可拨付补偿费用。土地权属争议,不影响征收(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地公告后出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经营者对土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有争议,由各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会议纪要)讨论决定征收土地安置分配方案,形成统一意见后方可拨付补偿费用,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三、征地拆迁补偿依据

实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8〕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桂政办函〔2020〕5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河政办电〔2020〕13号)、《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峨政办发〔2020〕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县用地实际情况执行。

四、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天峨县国家级林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涉及征收天峨县岜暮乡森里村、平石村、板么村的集体土地,根据全县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区片划分岜暮乡森里村、平石村属于第二片区,板么村属于第三片区,具体各项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第二片区即岜暮乡平石村、森里村:

(一)一般农用地的补偿标准

1.水田、鱼塘:47381元/亩×1.1倍=52119元/亩(土地补偿费20847元/亩、安置补助费31272.0元/亩)。

2.旱地:47381元/亩×1.05倍=49750元/亩(土地补偿费19900.0元/亩、安置补助费29850元/亩)。

3.园地、经济林、用材林、灌木林:47381元/亩(土地补偿费18952元/亩、安置补助费28429元/亩)。

(二)集体建设用地(不含宅基地)的 补偿标准:

47381元/亩×0.6倍=28429元/亩。

(三)集体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

47381元/亩×0.4倍=18952元/亩。

第三片区即岜暮乡板么村:

(一)一般农用地的补偿标准

1.水田、鱼塘:40386元/亩×1.1倍=44425元/亩(土地补偿费17770元/亩、安置补助费26655.0元/亩)。

2.旱地:40386元/亩×1.05倍=42405元/亩(土地补偿费16962元/亩、安置补助费25443元/亩)。

3.园地、经济林、用材林、灌木林:40386元/亩(土地补偿费16154元/亩、安置补助费24232元/亩)。

(二)集体建设用地(不含宅基地)的补偿标准:

40386元/亩×0.6倍=24232元/亩。

(三)集体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

40386元/亩×0.4倍=16154.0元/亩。

五、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项目施工临时使用土地,被临时占用的土地有收益的,属短期农作物的每年每亩按一造青苗价值给予补偿,属多年生农作物的按其种植和生产期长短给予合理补偿;没有收益的每年按700元/亩予以补偿。对临时用地确定无法复垦的耕地、园地、经济林、用材林等按同地类永久性用地给予补偿。没有永久征收的临时用地,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恢复原状,标准和质量不得降低。能够复垦的临时用地补偿标准如下:

1.水田:2000元/亩/年;

2.旱地:1500元/亩/年;

3.园地(一次性补偿):4400元/亩(林木)+6600元/亩(四年土地租金)=11000元/亩;

4.经济林:(一次性补偿):3200元/亩(林木)+6000元/亩(四年土地租金)=9200元/亩;

5.用材林:(一次性补偿):1800元/亩(林木)5500元/亩(四年土地租金)=7300元/亩;

6.灌木林及其他土地:700元/亩/年;

7.租用已开发的国有储备地:3200元—4500的元/亩/年(根据所在区位确定)。

8.农村道路:项目建设过程中,需使用由群众投工投劳或内部调整土地方式修建的原有乡村便道(机耕路),由施工单位与当地群众自行协商补偿事宜,项目建成后由使用土地的单位按原有功能给予修复,不能减低原有功能和质量标准。不能修复的由使用土地的单位按实际工程造价给予补偿。

六、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被征收的土地上有未收获作物的,其青苗补偿费按一造产值补偿,被征收土地上没种植有农作物的不给予补偿。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以后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栽、抢种、抢搭、抢建的,一律不给予补偿。

1.水稻等谷类作物:2000元/亩;

2.玉米:1500元/亩;

3.蔬菜类:(1)瓜果类3500元/亩,(2)叶菜类2400元/亩,(3)根茎类(萝卜、马铃薯、芋头类)1500元/亩;

4.青饲料〔红薯叶、藤,牛皮菜):1000元/亩;

5.鱼塘、藕塘:鱼苗4000元/亩、成品鱼1200元/亩;

6.黄豆、绿豆、饭豆:1200元/亩;

7.红薯、花生、木薯:1500元/亩;

8.葛薯:2000元/亩;

9.果蔗:2500元/亩;

10.西瓜:苗期800元/亩、生长期1500元/亩、果期4000元/亩;

11.桑园(树):苗期1500元/亩,有收获期4000元/亩;

12.人工牧草:1200元/亩;

13.茶叶:4000元/亩;

14.连片成熟林1300元/亩,近成熟林1800元/亩,幼林1400元/亩,新造林1000元/亩,灌木林700元/亩;

15.生姜:新种未出土2000元/亩,已出土3500元/亩;

16.油菜(菜籽油类):1000元/亩;

17.零星树木补偿标准:

(1)杉木、椿木、松树、按树及其他杂树,视实际情况,胸径在20cm以上30元/株,胸径在10-19cm的20元/株,胸径在5-9cm以上的15元/株,胸径在4cm以下的8元/株;

(2)竹类:

①丛生竹:大丛(31-60株)200元/丛,中丛(21-30株)150元/丛,小丛(10-20株)100元/丛;

②散生竹:视实际情况,胸径在10cm以上15元/株,胸径在6-9cm的10元/株,胸径在6cm以下8元/株。

18.果树有条件的组织移栽,付给移栽人工费和苗木损失费;不能移栽的成片果树青苗(林木)补偿费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倍(即4400元/亩)补偿,不能移栽的成片经济树木青苗(林木)补偿费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即3200元/亩)补偿,零星果树按下表标准补偿:

(单位:元/株)

品种

苗期

幼树

初产期

盛产期

1年龄

2-3年龄

4-6年龄

6年以上

柑橙、柚

20

60

120

150

核桃、坚果

15

30

70

130

李、桃、枣、杏、梨

15

50


120

木瓜

10

30

50

120

龙眼、荔枝、葡萄

20

50


170

百香果

未上架3000元/亩,已上架结果8000元/亩

番桃、番石榴

15

30

50

100

柿子、枇杷

20

40

70

100

砂仁(丛)

10

20

40

70

板栗

15

30

50

100

黄皮果

15

30

50

130

粽粑叶

小10元/丛,中20元/丛,大50元/丛

油茶

5

10

20

40

八角

10

20

30

70

桐果

5

10

20

40

蕉类

15

50

猕猴桃

30

60


150

未上架3000元/亩,已上架结果8000元/亩

草莓

未结果每亩3000元/亩产,已结果8000元

其他果树

15

30

50

150

注:林木果树合理种植密度按以下标准:1.杉木200-250株/亩;2.松树120-160株/亩;3.桉树100-120株/亩;4.板栗、毛椎 80-100株/亩;5.八角60-100株/亩;6.核桃12-20株/亩;7.油茶100-120株/亩;8.柑橘类100株/亩;9.柚子类50株/亩;10.葡萄、百香果100株/亩;11.桃子、李、枣、杏、梨、荔枝、黄皮果等40株/亩;12.草莓5000株/亩;13.柿子、枇杷、猕猴桃80株/亩;14.其他果树40株/亩。

名称

规格(胸径cm)

补偿标准

备注

桂花树

5元/株

成片

10000-12000元/亩

1-2cm

12元/株

3-4cm

30元/株

5-6cm

60元/株

7-8cm

100元/株

9-12cm

150元/株

≧13cm

按市场价确定

19.桂花树补偿标准

20. 罗汉松、红豆杉补偿标准

名称

规格(胸径cm)

补偿标准

备注

罗汉松、红豆杉

3000元/亩

合理种植密度:最高种植密度不得超过300珠/亩

1cm

10元/珠

2cm

30元/珠

3-4cm

80元/珠

5-7cm

160元/株

8-10cm

320元/株

11-13cm

640元/株

≧13cm

按市场价确定

21. 金花茶补偿标准

(1)1年苗(30 cm高 ):18元/株;

(2)2年苗(40 cm高 ):25元/株;

(3)3年苗(60-70cm高):初花期35元/株;

(4)4年苗(80-100cm高):已开花55元/株;

(5)5年树(120cm高以上): 100元/株。

注:金花茶合理种植密度不得超过300株/亩。

22.药材补偿标准

序号

类型

补偿标准

1

青蒿

2000元/亩

2

三叶青

6元/袋,不种袋的按3000袋/亩计

3

罗汉果

上架

5000元/亩

4

未上架

3000元/亩

5

其他药材

2000元/亩

23.其他名贵树种、药材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评估确定。

24.苗圃类补偿标准

类型名称

类型

补偿标准




苗圃

种植培养各种果树实生苗类

4000元/亩

种植培养花卉圃类

5000元/亩

种植培养各种果树嫁接苗类

6000元/亩

种植培养杉木、楠竹、杂竹、松、椿、桉等

4000元/亩

七、房屋及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及附属物拆迁

半成品房楼面已布筋400元/㎡。

(二)门、栏杆、水管等类补偿

1.不锈钢卷闸门:0.7mm的180元/㎡;

2.不锈钢卷闸门:0.9mm的220元/㎡;

3.铝合金钢卷闸门:0.9mm的 90元/㎡;

4.铝合金钢卷闸门:0.6mm的75元/㎡;

5.铁板门:1.2mm平板双面的250元/㎡;

6.镀锌钢板门:0.3mm的 115元/㎡;

7.镀锌钢板门:0.45mm的130元/㎡;

8.扁钢拉闸门:170元/㎡;

9.烤漆非标准铁门:150元/㎡;

10.花窗:40元/㎡;

11.洗手盆:110元/个;

12.室外6米低压电线杆:500元/根;

13.室外排污水泥管:φ300mm 35元/m,φ400mm 45元/

,φ500mm 60元/m。

14.室外镀锌钢管:

钢管规格:φ15/20/25/32/40/50/65/80/100/125/150mm;

对应补偿标准:5/6.5/8/11/14/20/30/35/40/55/65元/m。

15.室外塑料排水管:

塑料排水管规格:φ50/75/90/110/160mm;

对应补偿标准:6/8/12/18/30元/m。

16. 塑料水管:

塑料水管规格:φ15/20/25/32/40/50/65/75/100mm;

对应补偿标准:2/3.5/5.5/8/11/14/18/26/38元/m。

(三)房屋拆迁及装修部分补偿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备注

1

房屋

框架结构

元/㎡

1100

楼层内高2.9m以上

2

砖混结构(火砖)

元/㎡

900

楼层内高2.9m以上

3

砖混结构(水泥砖)

元/㎡

750

楼层内高2.9m以上

4

砖瓦结构(火砖)

元/㎡

550

檐高2.2m以上

5

砖瓦结构(水泥砖)

元/㎡

500

檐高2.2m以上

6

泥瓦结构

元/㎡

350

檐高2.2m以上

7

钢架钢皮棚

元/㎡

140

檐高2.2m以上

8

石瓦结构

元/㎡

450

檐高2.2m以上

9

木瓦结构

元/㎡

500

檐高2.2m以上

10

水泥砖围护墙 钢架铁皮棚

元/㎡

250

檐高2.2m以上

11

独立厕所、厨房、牛猪圈等附属设施

砖混结构

元/㎡

500


12

砖瓦结构

元/㎡

350


13

泥瓦结构

元/㎡

250


14

木架瓦结构

元/㎡

280


15

水泥砖简易房

元/㎡

200


16

石棉瓦棚

元/㎡

150


17

简易瓦房、石棉瓦房

元/㎡

180


18

半成品房

水泥砖块房

元/㎡

300


19

红砖房

元/㎡

380


20

毛石基础

元/m³

250


21

水池(砌一部分)

元/座

350


22

地梁

元/m³

450


23

楼面已布钢筋

元/㎡

400


24

木板夹层

结构基础稳固、用普通木材、简陋施工

元/㎡

50


25

结构基础稳固、用普通木材、材质较好,板铺设整齐,有完善的维护设施

元/㎡

120


26

砖瓦(主房):高档木料(如红木类)

元/㎡

300


27

泥瓦(主房):高档木料(如红木类)

元/㎡

280


28

砖瓦(附房):(如红木类)

元/㎡

260


29

泥瓦(附房):(如红木类)

元/㎡

240


30


注:1.木板夹层(包括地下架空层)。2.计入房屋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层顶空间净高超过2.10米,按全部建筑面积计算,净高在1.20至2.1米,按1/2面积计算,不足1.20米的不计算面积。

31


沼气池

元/m³

520


32

家用水柜、水池(200m³一下)

元/m³

有盖350元、无盖280元

33

家用水井

元/眼

2200


34

地板

陶瓷地板

元/㎡

85


35

水磨地板

元/㎡

70


36

竹、实木地板、花岗岩、大理石地板

元/㎡

140


37

强化、复合木地板

元/㎡

85


38

外墙瓷砖

元/㎡

90


39

内墙瓷砖

元/㎡

70


40

零星瓷砖

元/㎡

85


41

墙面涂料(含底层)、漆

元/㎡

60


42

墙面、天面双飞粉

元/㎡

15


43

抹灰

混浆外墙抹灰

元/㎡

30


44

混浆内墙抹灰

元/㎡

20


45

墙面刷白

外墙刷白

元/㎡

9


46

内墙刷白

元/㎡

6


47

室内门

防盗门

元/㎡

600


48

普通木门

元/㎡

230


49

玻璃推拉门

元/㎡

210


50

卫生间门

元/㎡

150


51

木门框(无门扇)

元/㎡

120


52

铝合金纱网门、窗

元/㎡

80


53

老木门(金丝楠等红木)

元/㎡

1600


54

室外门

防盗门

元/㎡

450


55

不锈钢门

元/㎡

700


56

普通铁板门

元/㎡

150


57

铁门(钢筋或钢管焊接)

元/㎡

90


58

老木门(金丝楠等红木)

元/㎡

1600


59

不锈钢卷闸门(0.6mm)

元/㎡

100


60

铁质拉闸门

元/㎡

90


61

普通木门

元/㎡

400


62

木板门

元/㎡

100


63

木框玻璃

元/㎡

120


64

铝合金门、窗

元/㎡

180


65

水泥花格窗

元/㎡

60


66

楼梯扶手

不锈钢管

元/m

120


67

普通钢管

元/m

80


68

木扶手

元/m

300


69

水泥制品扶手、栏杆

元/m

60


70

欧式构件

门窗框(套)

元/m

40


71

元/m

60


72

橱柜

元/m

500


73

粪井

元/个

2000


74

排水沟

明沟

元/m

120


75

砖砌暗沟

元/m

120


76

石砌暗沟

元/m

120


77

栏杆

不锈钢

元/m

90


78

铁艺钢

元/m

170


79

陶瓷瓶

元/m

160


80

女儿墙

元/m³

250


81

防盗网

不锈钢

元/㎡

90


82

钢筋

元/㎡

70


83

雨篷

混凝土

元/m³

420


84

钢架

元/m³

120


85

晒台

三合地、竹晒场

元/㎡

35


86

水泥混凝土

元/㎡

60


87

水泥砂浆

元/㎡

40


88

围墙、挡土墙

浆砌片石墙

元/㎡

250


89

干砌片石墙

元/㎡

180


90

土墙4 0cm厚

元/㎡

60


91

红砖砌墙

元/㎡

100


92

水泥砖砌墙

元/㎡

70


93

篱笆墙

元/㎡

30


94

台阶

砼台阶

元/m³

320


95

室外砖、石砌台阶

元/m³

210


96

吊顶

铝扣板

元/㎡

90


97

埃特板

元/㎡

110


98

石膏

元/㎡

60


99

石膏条饰边(线条)

元/㎡

10


100

塑料板

元/㎡

50


101

木架结构(吊顶)

元/㎡

50


102

电视墙

元/㎡

500


103

木博古架

元/㎡

700


104

钢架(钢货架)

元/㎡

180


105

化粪池

元/个

3000


106

砼楼地面

元/㎡

45


107

室内水电(按建筑面积)

铜线暗装 电、水

元/㎡

60


108

铜线暗装(只埋线管未穿导线)电、水

元/㎡

30


109

铜线明装 电、水

元/㎡

50


110

铝线暗装 电、水

元/㎡

50


111

铝线明装 电、水

元/㎡

40


112

临时拉线 电、水

元/㎡

13


113

木衣柜(现场制作)

元/m

650


114

琉璃瓦

琉璃瓦片

元/㎡

70


115

琉璃屋脊

元/m

40


116

火灶

省柴灶

元/个

600


117

大理石

元/m

300


118

普通灶

元/个

200


119

便盆

元/个

50


120

洗手盆、洗菜盆

元/个

110


121

零星砌体

元/m³

170


122

不锈钢宣传栏

元/m

210


123

隔热层

元/㎡

40


124

避雷针

元/根

180


125

不锈钢电动门(不含电机)

元/套

1300


126

兽头

元/件

120


127

浮雕

元/㎡

380


128

篮球场、戏台

元/㎡

120


129

零星砼工程(圆花圃围护等)

元/m³

480


130

钢架玻璃盖板

元/㎡

240


131

钢架彩钢瓦盖板

元/㎡

140


房屋、构筑物拆迁未有文件明确补偿标准的,根据有资质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进行协商补偿。

八、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补偿标准

(一)电力设施(架空)

1.220伏送配电线路:6.0万元/公里;

2.380伏送配电线路:9.0万元/公里;

3.10千伏输电线路(单回):20万元/公里;

4.10千伏输电线路(双回):38万元/公里;

5.35千伏输电线路(单回):55万元/公里;

6.35千伏输电线路(双回):105万元/公里;

7.110千伏输电线路(单回):80万元/公里

8.110千伏输电线路(双回):155万元/公里;

9.迁移变电器:80千伏安及以下,4.4万元/台,100千伏安及以上,550元/千伏安;

10.迁移断路器开关:3.5万元/台。

(二)电力设施(电力电缆)

1.35千伏电力电缆线路:340万元/公里;

2.10千伏电力电缆线路:115万元/公里;

3.低压电力电缆线路:80万元/公里。

(三)通信、电信设备、设施

1.通讯光缆线路补偿单价表(单位:万元/公里)

光缆芯数

架空光缆

管道光缆

直埋光缆

16芯片以下(含16芯)

4.3

12

10.6

24芯片以下(含24芯)

4.6

12.5

11.5

36芯

4.8

12.8

12

48芯

5.2

13

12.5

56芯

5.5

13.5

12.5

72芯

5.8

13.8

12.5

72芯(带状)

6.5

14.5

13

96芯(带状)

7.2

15.8

13

120芯(带状)

7.4

15.2

13.3

附挂12芯—36芯

0.6



附挂48芯—72芯

0.8



2.通信电缆线路补偿单位                (单位:万元/公里)

电缆对数

空架

管道

备注

100对以下(含100对)

6.5

12


200对

11

14


400对

13

20


3.有线电视同轴电缆线路:3.5万元/公里

九、水利设施补偿标准

水渠

断面20×20cm~30×30cm

砌体砂浆拌面

120

元/m


现浇砼结构

150

元/m


断面40×40cm~50×50cm

砌体砂浆拌面

150

元/m


现浇砼结构

200

元/m


断面60×60cm~70×70cm

砌体砂浆拌面

200

元/m


现浇砼结构

250

元/m


断面80×80cm

砌体砂浆拌面

250

元/m


现浇砼结构

350

元/m


断面100×100cm

砌体砂浆拌面

350

元/m


现浇砼结构

450

元/m



一般土渠

20

元/m


十、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类型名称

补偿标准

1.五年以内(含五年)每座增加1000元;2.征地范围内坟墓权属人在公示的迁坟期限内完成迁坟的按500元/座给予搬迁奖励;3.无主的坟由征地机构负责迁埋。

土坟无墓志碑坟

3500元/座

土坟单墓志碑坟

4000元/座

土坟组合墓志碑坟

5000元/座

片石或砖围无墓志碑坟

4000元/座

片石或砖围单墓志碑坟

4500元/座

片石或砖围组合墓志碑坟

5500元/座

大理石围桶(含墓碑)

直径3m以下

10000元/座

直径3m以上

11500元/座

注:地上附着物和房屋、构筑物拆迁未有文件明确补偿标准的,由县土地收储办参照当季河池市发布的建工造价或有资质评估单位评估价作为补偿价。

十一、房屋拆迁安置方法

(一)分散型:项目建设涉及农村住宅拆迁安置的,在符合乡镇村规划前提下,鼓励被拆迁户就地选址分散安置的原则,并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山坡荒地。按规定时间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并交房的拆迁户,可享受如下补助待遇:

1.给予每户宅基地“三通一平”补助费20000元;

2.给予每户回建房用地补助费(原住房占地即宅基地面积×该地区域旱地补偿单价×2);

3.给予每户20平方米自建杂物和牲畜用房补助费4000元(每平方米200元)。

(二)由县土地收储指挥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规划设计集中安置:

1.安置户型:8m×12m=96㎡。

2.安置办法:以《天峨县国家级林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公安机关户口登记底册户数为依据,原则上一户一宗,回建宅基地面积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执行。人居房屋实有占地面积多于或少于安置户型面积的,按照《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峨政办〔2020〕31号)规定征收该区片旱地补偿标准的两倍(即旱地补偿×2倍)结算差价。

3.安置宅基地标准:被拆迁户现有人居房屋占地面积不足 96㎡的按96㎡安置一宗宅基地;被拆迁户现有人居房屋占地面积 96㎡-149㎡,按实有面积安置宅基地;被拆迁户现有人居房屋占地面积150㎡以上按150㎡安置宅基地。

安置房回建原则上以分散型安置为主。被拆迁户分散型回建安置地落实难度大的采取集中型进行安置。集中型安置的规划设计及资金筹措方案报政府审定后实施。

(三)房屋拆迁临时过渡补助费。被拆迁户因房屋拆迁需要临时过渡的,过渡期限内,被拆迁户自选安排住处的,按被拆迁房屋主屋建筑面积每月10元/㎡, 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临时过渡期限按10个月〔按约定的房屋拆迁之日起)计算。

(四)房屋搬迁一次性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主屋建筑面积10元/㎡支付一次性搬迁补助费。

十二、国有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建设项目依法征用国有农、林、渔场及国有未利用地(河滩)等国有土地,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为征用当地同类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70%。建设用地按评佑机构的评估值给予补偿,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办理。

十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标准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人社〔2016〕46 号)规定及新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办理。

十四、其他设施补偿标准

(一)在征地过程中,遇到一块土地大部分面积在用地红线内的情况以30㎡为分界线,如果用地红线外剩余的面积大于30㎡不予征收,小于30㎡的一起征收。

(二)各类学校用房、农田水利设施、公共水柜水井设施,乡村道路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由县土地收储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回建。

(三)对在征地预公告发布公告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者未办理法定建设审批手续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四)若征地涉及列为文物保护的文物,由文物管理等相关部门确定补偿价格。

(五)本方案一经发布,必须严格执行,严禁随意改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要求,如确实需要更改的,由县土地收储指挥部提请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并以会议纪要明确更改内容。

(六)未列入上述补偿范围的其他补偿标准由征地拆迁工作专班与被征地对象依法依规进行协商解决。

关联文件:

《天峨县国家级林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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