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510736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天峨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27日 |
| 标 题: 天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天峨县县乡权责清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峨政发〔2023〕16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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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的有关规定、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和河池市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县发展改革局等37个部门权责清单共保留的权责事项35699项,其中:权力事项3866项,责任事项31833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后的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固定板块公布。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二、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以及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各部门权责清单。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的调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桂政发〔2019〕55号)的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推进依法履职、规范履职、阳光行政。
四、《天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的通知》(峨政发〔2016〕50号)、《天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峨政发〔2017〕28号)、《天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四所合一”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的通知》(峨政发〔2018〕2号)同时废止。
附件:天峨县县乡37个部门权责清单
天峨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
关联文件:《天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天峨县县乡权责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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