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05090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天峨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09日 |
| 标 题: 天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天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峨政发〔2023〕15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3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上级直管有关单位:
为保证已出台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得到统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河池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及《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河政办发〔2023〕29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对1992年至2023年6月期间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本次清理的重点是解决规范性文件中存在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规范性文件存在的与上位法不一致的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18件。其中:87件继续有效(文件目录详见附件1),3件宣布失效(文件目录详见附件2),26件决定废止(文件目录详见附件3),2件建议修改(文件目录详见附件4)。
二、凡列入废止(或失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均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本次清理结果,对涉及本部门被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必须停止执行。凡列入修改目录的规范性文件,由县直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并按程序批准后重新发布。
三、今后我县将根据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违反上位法、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互矛盾的文件和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规范性文件,该清理的要及时清理,该修改的要认真修改,该废止的要坚决废止,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公布。
附件:1.天峨县1992年 - 2023年6月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天峨县1992年 - 2023年6月建议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天峨县1992年 - 2023年6月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天峨县1992年 - 2023年6月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天峨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关联文件: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