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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峨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本年度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切实加强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相关科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制作、提供的责任小组,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经审批可公开的内容。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局制定并发布了天峨县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明确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及运行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局领导统一部署,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发布权责清单。立足本单位实际,以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定期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我局自在天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正式上线运行以来,一直充分利用网站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类相关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良好。
(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精神,我局及时清理和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并将更新的《公证员执业许可转报》《公证员变更许可转报》《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的操作规范、流程图、申请书示范文本在天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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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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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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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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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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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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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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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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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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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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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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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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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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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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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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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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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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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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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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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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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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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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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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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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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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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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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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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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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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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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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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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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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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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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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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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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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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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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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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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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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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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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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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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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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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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存在松懈心理。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不列入绩效考核指标,缺乏做好工作的紧迫感;二是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本单位的信息工作公开主要依靠上级部署及文件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核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特别是对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紧迫感。二是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天峨县司法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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