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老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下老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申请人可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www.tiane.gov.cn。本单位当面受理点:下老乡政府办公室;办公室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8—7656025。
本单位还将采用政务公开、板报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下老乡政府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向下老乡政府申请获取相关的政府信息,下老乡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下老乡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下老乡政府;邮政编码:547308;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778—7656025;传真号码:0778—7656025;电子邮箱:xialao2019@163.com。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得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书写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出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修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受理申请,单件申请忠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778-7656025(下老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下老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党政办,邮编:547308.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收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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